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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無力一次繳清?財稅局提醒:可向屏東分署申請分期

更新日期:115-11-02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近期接獲多起民眾諮詢,表示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稅款與罰鍰。財稅局表示,案件移送執行後,若民眾確有財務困難,可主動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申請分期繳納。經核准後,即可按月分期支付,減輕資金壓力。財稅局特別提醒,申請分期核准後,請務必依約按時繳納,若未如期繳納時分期將立即失效,剩餘欠款需限期一次繳清;另仍未清償時屏東分署將依法強制執行,扣押存款、扣薪,甚至查封拍賣不動產與動產,連帶的擔保人或擔保物亦會遭受處分。

   民眾如對欠稅繳納或分期申請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屏東分署服務專線 (08) 736-6626  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