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車主以為車輛完成定期檢驗即無欠繳使用牌照稅,於使用公共道路遭查獲裁罰才知未繳納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說明,車輛參加定期檢驗,是基於交通安全考量,依現行法令並未規定必須繳清使用牌照稅才可以辦理檢驗,因此車輛有定期檢驗不代表已繳清使用牌照稅。如欠繳使用牌照稅之車輛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除須追繳本稅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請車主除定期驗車外,仍要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受罰。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亦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