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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 多元管道輕鬆繳納

更新日期:115-04-28
發佈單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今(115)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款書已陸續寄發,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因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1日,請民眾如期繳納。

該處說明,中央訂定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之全國單一自住稅率為1%,臺北市房屋的課稅現值為267.4萬元以下始為適用。另以往因臺北市全國單一自住有稅基折減,配合中央已法訂稅率為1%,所以分4年逐年緩步恢復稅基,去年已調整實質稅率為0.7%,今年則調為0.8%,雖稅額略增,惟實質稅率仍為全國最低。

該處提醒,房屋稅新制上路後,已改為按年課徵,115年期課稅期間為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並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認定為當年期房屋稅納稅義務人。而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的房屋,該期間之房屋稅併入次期課徵。因此房屋如為114年3月至6月新建完成之房屋,該期間之房屋稅將併入115年期課徵,課徵月數會超過12個月,最長達16個月。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的繳稅管道:

一、掃描稅單上QR-Code(以「TWQR」作為共同標示)線上繳稅。

二、登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進行線上查繳稅。

三、下載支援臺北市智慧支付平台(PAY.TAIPEI)繳稅業者APP或台北通APP,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完成繳稅。

四、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四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繳納,或使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

各項繳稅方式可參閱繳款書上的繳納說明,或至北市稅處網站首頁「房屋稅開徵專區」查詢。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儘速向該處所屬分處申請補發;亦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點選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等驗證身分,即可線上查繳稅款,快速又方便。

民眾如果還有房屋稅疑問或繳稅問題,可就近向該處所屬分處洽詢,亦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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