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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地稅局主動寄發繳稅通知單,提醒車主儘速繳納牌照稅

更新日期:114-05-2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台中訊) 114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份開徵,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車主尚未繳納。為提醒民眾儘早繳稅,避免受罰,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已針對尚未繳納或因地址變更而未收到稅單的車主,主動寄發繳稅通知單,並於通知單上提供QR-Code,方便民眾快速掃描補發稅單。

    地稅局說明,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尚未繳納的民眾仍可持稅單就近到各大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但必須依逾期天數加徵滯納金;如果民眾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以掃描通知單上的QR-Code,透過線上補單系統申請補發,申請期限至114年6月12日晚上10點止,地稅局將會展延繳納期限並儘快寄出稅單,協助民眾順利完成繳納。

    地稅局提醒,若逾期仍未繳納,除須加徵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若欠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遭查獲,將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呼籲尚未繳納的車主儘速繳稅,以免影響自身權益與荷包。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