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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房屋

更新日期:113-09-20

小周某日到街口買便當,見便當店王老闆抱著一張紙愁眉苦臉,便上前一探究竟。得知,原來王老闆辛苦存錢買了這間房子,但 5 月底要繳房屋稅了,發現房屋稅的金額比去年多一些。
經臺北市稅捐處人員向王老闆說明,這次開徵房屋稅額提高是因為王老闆的房子所處路段地段率調整,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 ( 以下稱地段率 ) 為房屋稅的課稅因子之一,考量房屋價值與其所處路段所享受的公共建設、生活機能、交通便捷等有緊密關聯性。藉由每 3 年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透過地段率的調整,適時反映房屋應有的評價,可避免相同建材的房屋,位於不同繁榮地區,卻有相同的課稅評價。
王老闆表示他瞭解調整地段率的用意,可是現在生意一落千丈,為了節省成本,營業面積也從 113 年 5 月 1 日起縮減一半,員工薪水跟水電費都快付不出來了,還要繳房屋稅,王老闆苦上加苦。
小周靈機一動,想起可向臺北市稅捐處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縮減營業面積,房屋稅稅率就可以由營業用稅率 3% 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 2%,便告訴王老闆。王老闆隔日滿懷希望的上稅捐處網站,發現稅捐處提供視訊申請及現勘的便民措施,而且申請下來後的稅單金額也減少了一些負擔,王老闆開心極了 ! 直呼真的是很方便,而且好貼心。
不過,房屋稅自 113 年 7 月起已由按「月」計徵改為按「年」計徵,如果要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記得要在當期 3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變更後若稅額減少,則當期適用;若稅額增加或逾期申請,則自次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