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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經營的餐廳有附設卡拉OK伴唱設備,供客人娛樂,但未額外收費,應否課徵娛樂稅?

更新日期:104-12-16

餐廳附設卡拉OK伴唱設備,為視聽中心之一種,屬「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比照KTV視聽中心方式核課娛樂稅。目前卡拉OK歌唱、餐廳附設卡拉OK伴唱設備,供人娛樂至為普遍,為求課稅公平並防杜營業人取巧,仍應課徵娛樂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