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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時,稅捐稽徵機關將採取何種保全措施?

更新日期:112-04-20

這個問題可分2項來說明:

1.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捐時

(1)稅捐稽徵機關可以通知有關機關,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額之財產,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2)納稅義務人欠稅達一定金額且符合限制出境規範所訂限制出境條件,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出境;但納稅義務人已提供相當擔保,可以解除出境限制。

2.納稅義務人如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稅捐稽徵機關得提前於繳納通知文書送達後,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其屬納稅義務人已依法申報而未繳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於法定繳納期間屆滿後聲請假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