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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 綜合所得稅應向什麼地方辦理結算申報?

更新日期:113-04-30

納稅義務人應該向申報日當時的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申報,如果戶籍在臺北市或高雄市,那麼就向臺北國稅局或高雄國稅局以及他們所屬的分局或稽徵所辦理,如果戶籍在上述2市以外之其他地區,則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以及所屬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辦理,詳細地址、服務轄區、電話號碼請參閱財政部所屬各國稅局暨其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之名稱、服務轄區、地址及聯絡電話一覽表;如果工作地點與戶籍不在同一個縣市,可於結算申報期間就近向工作地點的稅務機關辦理代收申報,所算出來的應納稅款可以就近向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如果選擇郵寄申報,請直接寄到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或可透過網際網路(https://tax.nat.gov.tw)辦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