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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7 扣繳義務人未依規定填報免扣繳憑單,會受到什麼處罰?

更新日期:114-03-14

政府機關、行政法人或公立學校違反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未依限或未據實申報或未依限填發免扣繳憑單者,應通知其主管機關或監督機關督促其依法辦理。政府機關、行政法人或公立學校以外應申報及填發免扣繳憑單者違反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未依限或未據實申報或未依限填發免扣繳憑單者,處新臺幣(下同)1,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報或填發;屆期未補報或填發者,處3,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
(所得稅法第111條)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