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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 執行業務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更新日期:111-04-29

給付執行業務者的報酬,扣繳辦法如下:

1.執行業務者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扣繳義務人應按給付報酬扣繳10%。非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則應按給付額扣繳20%。

2.給付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的鐘點費等執行業務報酬,所得人如果是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額扣繳10%,但是如果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的話,可以免予扣繳。所得人如果非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按給付額扣繳20%,如果每次給付額不超過5,000元者,得免予扣繳,惟仍應填報免扣繳憑單。

(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第13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