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在收到稅單後,發現為何和去年的稅額增加一半以上?他馬上打電話到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查詢,經過該局同仁親切解說後,原來是他沒有將戶籍遷入到該屋,所以說只要他在6月2日前將戶籍遷入並向該局提出申請【自住房屋申請】,稅額直接就可以省下一半稅金。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說明,由於房屋稅新制2.0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關於自住房屋需同時符合以下3要件(1)房屋無出租、無營業(2)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至於自住房屋的稅率,如果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僅有1戶,且該屋在嘉義縣房屋現值為135萬4千元以下者,稅率為1%,如全國持有2至3戶,超過房屋現值標準,稅率1.2%;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房屋,則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差別稅率2.6%至4.8%課徵。
該局進一步說明,考量今年是2.0新制實施的第1年且就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為落實2.0新制自住輕稅目標,並減少徵納爭議,財政部在4月25日宣布將114年期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放寬至6月2日。所以如果您坐落在嘉義縣的房屋作住家使用,且屋主本人、其配偶與其未成年子女全國擁有3戶內房屋,請注意改快把握在期限內,儘快至遷入地的戶政機關辦理遷戶籍。同時在完成戶籍登記後,記得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出申請。
另外,提醒民眾,由於遷戶籍可能會影響民眾的權益,所以遷入戶籍時要考量甚麼?如何辦理遷戶籍?應該帶甚麼證件資料?還有稅捐機關應該辦理甚麼手續?以上資料,請民眾可以參考【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官網/114年房屋稅開徵專區】(網址https://gov.tw/GcX )內有詳細的說明,歡迎大家多加利用。
有不明瞭或疑問應儘速向財稅局洽詢,以保障自身權益,歡迎撥打財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總局電話:(05)3620909分機101至109,民雄分局電話:(05)2260505分機211至21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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