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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吊扣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惟該期間使用公共道路仍會被補稅處罰

更新日期:114-05-0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來電詢問,車牌因酒駕已被吊扣,為什麼還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該局說明,車輛經交通事件裁決所吊扣牌照,車主仍應至監理機關辦妥車牌繳回,完成吊扣處分,該吊扣期間之使用牌照稅方准予免徵。吊扣期間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仍會按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補稅並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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