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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鄰居和我的房屋土地大小差不多,地價稅卻差很大?

更新日期:111-11-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山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收到今年要繳的地價稅稅單,為什麼稅額比樓上鄰居的多很多倍?明明2間房屋土地面積差不多啊!

        該局說明,因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之地價稅適用稅率不同,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高低,適用稅率從10‰累進到55‰。至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一律適用2‰課徵,稅率低且不累進,所以自用住宅用地和一般用地之地價稅稅額相差 4倍以上。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如符合規定,而尚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如有地價稅相關問題,可以撥打(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