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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法拍車輛,繳清欠稅才能順利過戶!

更新日期:115-06-11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楊梅分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規定車輛未繳清使用牌照稅及罰鍰前,不得辦理過戶登記。民眾經由法院或行政執行署拍賣取得車輛,須繳清車輛所欠繳的使用牌照稅及罰鍰,即使該欠稅及罰鍰屬於前車主,仍須由拍定人負責繳清,才能辦理過戶登記。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購買法拍車輛前,應注意查明車輛至過戶時所欠繳的使用牌照稅及罰鍰,評估稅金是否在自己能力負擔的範圍內再下標,以免得標後無力繳納欠稅及罰鍰,致不能辦理過戶登記,損及權益。

如對於內容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撥打下方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53至246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603至6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8至2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7及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