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規定車輛未繳清使用牌照稅及罰鍰前,不得辦理過戶登記。民眾經由法院或行政執行署拍賣取得車輛,須繳清車輛所欠繳的使用牌照稅及罰鍰,即使該欠稅及罰鍰屬於前車主,仍須由拍定人負責繳清,才能辦理過戶登記。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購買法拍車輛前,應注意查明車輛至過戶時所欠繳的使用牌照稅及罰鍰,評估稅金是否在自己能力負擔的範圍內再下標,以免得標後無力繳納欠稅及罰鍰,致不能辦理過戶登記,損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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