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115年期)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課稅期間為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房屋稅繳款書將於4月23日全面寄發,繳款期限至5月31日止(繳納期間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6月1日),請納稅義務人依限繳納,避免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繳款書未收到或不慎遺失,納稅義務人可以透過電話或臨櫃向所屬分局申請補發;同時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已完成註冊之行動自然人憑證(TW-FidO),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即可線上查詢及繳稅,並可直接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即可辦理線上繳稅,省時又方便。
民眾如有其他稅務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或 04-22585000 按1 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以上網至該局官網(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