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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贈房免稅?小心誤會大了!契稅忘記申報,荷包恐失血

更新日期:115-10-21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房子送給另一半,不是可以免稅嗎?」不少民眾知道夫妻間贈與土地可以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卻誤以為連房屋契稅也能一起免除。屏東縣政府財稅局提醒,夫妻贈與有優惠,但不是所有稅都免! 如果忘記申報契稅,還可能被加徵怠報金,讓愛的禮物意外多出一筆開銷!

    財稅局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夫妻相互贈與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這項優惠並不適用於房屋契稅。依《契稅條例》規定,即使是夫妻間贈與房屋,仍應由受贈人在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契稅,並按契價6%繳納稅款。

更要留意的是,契稅逾期申報可不是補報就沒事!每逾3日就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可達1萬5,000元。原本想給另一半一份甜蜜驚喜,卻可能因一時疏忽,讓荷包跟著「吃苦頭」。

    財稅局呼籲,夫妻贈與房地產,記得分清楚土地增值稅與契稅的不同規定,牢記「贈與房屋30日內申報契稅」,別讓美意變成額外負擔,才能送得甜蜜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