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房屋稅適用囤房2.0新制,今年5月正式開徵,如果要適用自住房屋1.2%或全國單一自住1%優惠稅率,依規定要在3月24日前完成在該屋的戶籍登記。
考量新法剛上路,許多民眾不熟悉法令規定,財政部特別放寬申請期限:只要在114年6月2日前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一人戶籍遷入,並向稅務局完成申報,仍可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2%或1%(全國單一自住),屆時稅務局會重新核算並寄發更正後的稅單。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24日寄出,繳納期間從114年 5月 1日到5月31日,繳納期間末日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2日(星期一),請民眾記得依期限繳清,避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
如對114年期房屋稅繳款書有任何疑問或不明暸之處,可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5、720至725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212至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