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5年房屋稅已於5月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若逾限繳日期仍未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達10%,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並就欠稅人的存款、薪資、保險、股票或不動產等財產進行查扣,另外還須額外負擔執行費用。
該局說明,近年欠稅移送案件持續增加,提醒民眾接獲稅單後,如課稅資料正確無誤,請務必於繳納期限內,利用金融機構、便利商店、ATM、網路繳稅及行動支付等多元繳納管道如期繳納,以免因小失大。
民眾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稅款,可主動向該局洽詢分期繳納等協助措施,切勿置之不理,避免衍生不必要的損失。
如有相關疑義,可撥打該局電話(05)2224371轉10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