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字級設定

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 全國累計限3戶

更新日期:115-05-25
發佈單位: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自然人持有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嘉義市為11萬元)之住家用房屋,全國合計未超過3戶者,才能享有免徵房屋稅。

該局說明,自然人於每年2月末日,持有住家用房屋現值如已低於上述價值,且全國累計未達3戶,將由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逕予免徵房屋稅,不需要申報擇定;如持有符合免徵要件房屋超過3戶時,須於每年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前申報擇定適用之房屋,逾期申報者,自申報之次期開始適用,經核定後持有戶數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報。

如有房屋稅相關疑義,可撥打0800-536969免付費電話或房屋稅科電話(05)2224371轉140、130-13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