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訊】雲林縣稅務局表示,為協助弱勢民眾於住宅租賃市場租屋、鼓勵民眾釋出空餘房屋,房東只要將住宅委託或出租給租賃住宅包租業者,由其代為出租或轉租,就可以在出租期間享有房屋稅及地價稅減稅優惠。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是指以下兩種辦理方式(詳情請見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專區問與答):
1.包租:政府獎勵及補助租屋服務事業(以下簡稱業者)承租住宅,由業者與房東簽訂3年包租約後,於包租約期間內業者每月支付房租給該房東,再由業者以二房東的角色,將住宅轉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一定所得、財產以下及身分條件者)及就業、就學有居住需求房客,並管理該住宅。
2.代管:業者協助房東出租住宅給經濟或社會弱勢(一定所得、財產以下及身分條件者)及就業、就學有居住需求房客,由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業者負責管理該出租的住宅。
坐落本縣的包租代管住宅房地,可於出租期間內享有地價稅減徵80%、房屋稅徵收率減徵為1.2%之賦稅優惠,縣府主管單位(建設處)會列冊通報稅務局辦理,免由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如有溢繳稅款,也會主動辦理退稅。另為提供更優質便民的服務,請尚未申請直接劃撥退稅入金融機構帳戶的民眾,在收到稅務局退稅通知函時,於通知函所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即可享有省時安全且環保便利的退稅服務,敬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