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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騎樓應否課徵房屋稅

更新日期:111-08-1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文心分局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之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者,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但如非供公眾通行使用者,應依其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將自家房屋騎樓裝設鐵門或圍籬等阻礙公眾通行,或有設攤營業等情形,應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所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例如騎樓封閉供住家使用,應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設攤營業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民眾,房屋騎樓如已恢復供公共通行使用,別忘了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變更,以維護您的權益,另房屋如有增建、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請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於30日內向當地主管徵機關申報,以免經查獲遭補稅及處罰。

        民眾如仍有疑義,可利用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