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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前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金省4倍!

更新日期:114-08-21
發佈單位: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和一般用地稅率(10‰~55‰)相差4倍以上,若您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請務必在114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114年地價稅(11月開徵)就可享優惠稅率省稅金。

 

        該局說明,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同時符合3要件及2限制,3要件包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營業用、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2限制是指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距離申請期限9月22日僅剩1個多月,請快快把握,逾期申請者,自次年開始適用,千萬不要錯過節稅的權益!

 

       該局進一步說明,申請方式除書面申請或親臨櫃檯辦理外,亦可以利用該局網站「線上申辦」或「網路申報」服務,不出門也可輕鬆完成申請,省時又便利,請民眾多加運用,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05)2224371分機257、25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