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欠稅案件只要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並查到欠稅人有薪資所得後,執行機關就會發出執行命令,將欠稅人每月薪資三分之一範圍內予以扣押,直到欠稅繳清為止!
該局進一步說明,雇主在接獲執行命令後,應按月將員工薪資依扣薪命令內容交付移送機關,若發現欠稅員工已經離職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辦理扣薪,應於接到該執行命令10日內向執行分署聲明異議;如果未提出異議,也未配合辦理,執行機關就會針對公司行號強制執行。所以,提醒各公司行號在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寄發的扣薪命令時,千萬不要置之不理,以保障公司自身之權益。
該局也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欠稅可能一開始看起來是小事,但如果忽視不處理,最終會引來更麻煩的法律後果,除了薪資被扣押及影響公司營運外,還有可能會被查扣銀行存款或查封財產!想避免這些麻煩,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按時繳納稅款,以免逾繳納期限30日後被移送強制執行,該局建議納稅人可以在各稅開徵2個月前向稅務局辦理約定轉帳納稅,辦妥後每年會在定期開徵繳納期限最後一天直接由已約定帳戶內扣款,如此即可免去因漏未繳稅所造成的困擾。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 (03)5518141分機520至524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