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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郵局領取各稅繳款書就可以不用繳稅了嗎?

更新日期:110-11-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接到郵局的郵務送達通知書,通知到郵局領取繳款書時,請不要輕忽它,以為只要不去郵局領取,就可以主張沒收到繳款書而不用繳稅,其實各稅繳款書如已依法寄存於郵局,即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該局說明,常有民眾主張沒有收到繳款書,並要求只繳本稅不願繳滯納金,但稅捐繳款書經郵局以雙掛號寄至民眾的住、居所,因未見當事人或其他郵件接收人員,而依法寄存於郵局時,即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不論民眾是否有赴郵局領取,並不影響送達之合法性。

        該局提醒,稅款逾期未繳,除會被加徵本稅的15%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為維護自身權益,提醒民眾務必按期繳稅。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