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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新創事業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認定符合產業創新條例第12條之1第一項規定之智慧財產權應檢附文件?

更新日期:107-01-10

A:1.智慧財產權讓與或授權之契約書。
2.智慧財產權權利證書影本或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負相當法律責任之專業人員調查智慧財產權之意見書、評價報告、技術說明等相關文件。
3.足資證明該智慧財產權為自行研發之相關文件。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