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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在何種情況下可提起訴願?應向何處提出申請?

更新日期:111-03-23

一、納稅義務人可提起訴願的情況有下列情形:

(一)不服稅捐機關復查決定。

(二)對於稅捐機關非屬核定稅捐之其他行政處分不服,而逕行提起訴願。

二、地方稅(如:房屋稅、地價稅、契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及印花稅)以縣市政府為訴願管轄機關。訴願人應繕具訴願理由書經由管轄稅捐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