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尋:房地交易、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營利事業、退稅
外籍勞工的勞務報酬依扣繳憑單、或經認證之勞動合約所載之所得計稅,或其他具公信力之所得證明所得額計課綜合所得稅。如未能檢具上開所得證明者,則依下列所得標準核定課稅:113年「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每月薪資所得為新臺幣2萬7,470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每月薪資所得為新臺幣4萬1,205元。114年「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每月薪資所得為新臺幣2萬8,590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之每月薪資所得為新臺幣4萬2,885元。
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瀏覽器,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瀏覽器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安全。
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