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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為大陸地區人民時,申報書上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欄應如何填寫?

更新日期:112-04-19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為大陸地區人民,其在臺已配發有統一證號者,請填寫該證號;無統一證號者,應請其速洽內政部移民署暨其各地服務站申請編號,以供正確填報。因故無法取得統一證號者,第1位數填9,第2位數到第7位數填寫其西元出生年後2位數及月、日各兩位數,第8位數到第10位數空白。例如:西元2001年5月27日出生,應填寫為:9010527。
(財政部82年2月27日台財稅第821479312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