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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綜合所得稅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之規定如何?

更新日期:111-03-21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之子女就讀國內、國外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每人每年最多扣除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但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就讀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

納稅義務人於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時,應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以憑核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