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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及課稅所得之計算方式

更新日期:113-04-19

(一)房屋土地交易所得
1.出價取得:
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交易時成交價額- 原始取得成本-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的費用
2.繼承或受贈取得:
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交易時成交價額-繼承或受贈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按政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之價值-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
(二)課稅所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前3年內交易損失金額-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