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接獲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寄發的房屋稅輔導通知單,告知需要辦理戶籍登記,由於他們夫妻倆有一間在嘉義縣房屋,目前是住在雲林縣的已結婚的兒子家,所以他不了解為何他需要辦理戶籍登記?所以打電話到該局詢問。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新制2.0規定,為降低自住房屋的稅額負擔,自113年7月1日起,針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間之自住用房屋(房屋現值符合公告一定金額以下),即可享有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相較原有自住用稅率1.2%更是省稅,但是想要符合優惠,除了房屋稅新制修正前「無出租或營業」外,另外新增「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其中直系親屬包含本人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孫子女等。該局為能幫民眾節省稅負,避免納稅義務人不瞭解新規定,針對可能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條件但尚未設戶籍的房屋,於今年9月7日已寄發輔導通知書,提醒納稅義務人務必於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至同年月24日)前辦好戶籍登記。
因此,像上述林先生的案例,他在接獲此通知書時,僅需在規定時間﹙即114年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免再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申報,稅務局會定期依戶政資料比對,倘房屋使用情形、戶數未變更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嘉義縣房屋為135萬4,000元)以下者,該局就會主動按全國單一自住用稅率1%課徵房屋稅,倘房屋現值超過該金額者,則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特別提醒,如於114年3月24日前沒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戶籍登記的房屋,將自114年期(也就是明年5月份收到的房屋稅單)開始,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6%以上)課徵房屋稅,稅額會較自住房屋至少增加1.67倍以上喔!
有關全國房屋單一自住輔導通知內容可至該局官網首頁/宣導園地/全國房屋單一自住輔導通知懶人包(https://gov.tw/T23)查詢。如有任何疑義請就近至該局或民雄分局洽詢,或是於上班日撥打輔導單上的承辦人員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由專人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