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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土地公設未完竣仍作農業使用,可課徵田賦

更新日期:114-12-0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計畫內土地原應課徵地價稅,但如土地所屬區域公共設施尚未完竣,且土地仍作農業用地使用,可申請課徵田賦。

稅務局進一歩說明,所稱公共設施尚未完竣,是指道路、排水系統、自來水、電力等4項設施至少1項尚未建設完竣之情形,都市計畫內土地如公共設施皆已建設完竣,即使續作農業使用,仍應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若有疑問,請洽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