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民眾詢問,「房屋外牆供別人懸掛廣告招牌收取租金,出售土地時能否申請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呢?」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出售土地申請適用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須符合以下規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將房屋外側壁面供他人繪製廣告或懸掛廣告招牌或屋頂搭建廣告鐵架等情形,雖有出租、收取租金情事,如經查明其他要件符合土地稅法相關規定者,仍可適用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民眾如對土地增值稅有其他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75959,或直接向該局或所屬潮州、東港、恆春分局洽詢,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