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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接送車輛可享牌照稅免稅優惠 符合條件儘速申請

更新日期:115-08-2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及機構如與地方政府簽訂長期照顧特約,以其所有車輛提供「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BD03碼)或「交通接送」(DA01碼)服務,該車輛可認屬專供社會福利團體使用,符合規定者得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提醒符合資格之社福團體及機構儘速提出申請,以享租稅優惠。

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及機構使用,並經社政主管機關證明之車輛,每一團體或機構免徵使用牌照稅以3輛為限。另專供載送身心障礙者或有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者,且車輛具備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之社福團體,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不受3輛限制。

稅務局提醒,符合資格之社會福利團體及機構,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車籍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後即可享有使用牌照稅免稅優惠。由於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符合條件者請儘早提出申請,以維權益。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