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有牌照的車輛要定期檢驗,依照規定自用小客車出廠 5 年以上未滿 10年每年要檢驗 1 次,10 年以上的車子每年要檢驗 2 次,所以車主不要忘了行車執照上規定的檢驗日期,要按時到監理機關或指定的代驗車廠檢驗,如果逾期仍未檢驗,超過 1 個月會被吊扣牌照,超過 6 個月以上會被註銷牌照。
被註銷牌照後的車輛,不得再使用公共道路,如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行駛及停放)被查獲,除須補繳從牌照註銷日起到被查獲日止的使用牌照稅及按上述補徵稅額處2倍以下的罰鍰外,車輛尚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得領用新牌照,車主為了自己的權益,別忘了驗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