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參觀過資訊展嗎?看到展覽場內爆滿的人潮,您是否知道在商場內展售商品要怎麼課稅嗎?現在就告訴您有下列的稅務問題:
一、營業稅:
( 一 ) 未辦理稅籍登記者,主辦單位應在展出前造具參展廠商的名冊、負責人、地址等基本資料向展出地的國稅局報備,並在展覽結束後,將各廠商展覽期間的銷售額報該局核備;已辦理稅籍登記者,於展出前向稅籍登記所在地國稅局報備。
( 二 ) 參展者如非營業人,則由展出地的國稅局以隨課方式課徵營業稅;如為營業人,除使用發票者必須攜帶統一發票在展售會場上開立使用外,展出地的國稅局會通報銷售資料與各廠商所在地的國稅局運用。
( 三 ) 商展如有銷售門票,主辦單位若為營業人者,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若為非營業人者,則比照參展者非營業人的課稅方式,由展出地的國稅局核課營業稅。
二、所得稅:主辦單位展覽場門票收入及參展者的銷貨收入均應列入當年度的營業收入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娛樂稅:商展門票免徵娛樂稅。但是展場如有舉辦臨時娛樂活動演出或娛樂設施,則在舉辦前要將娛樂票券送演出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驗印,並辦理代徵娛樂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