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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開雜貨店,因嫌核定營業稅過重,拒絕接受營業稅繳款書是不是會受罰?(9606)

更新日期:110-04-23

要處罰,拒絕接受營業稅繳款書,除通知限期繳納外,要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不收受,將按次處罰,並得停止其營業。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