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先生~我未辦娛樂稅稅籍登記而營業一個月,現在被你查到會罰很多錢嗎?
承辦:未於開業前向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會被罰新臺幣15,000元 ~ 150,000元喔!
民眾:蛤…只是沒去辦稅籍登記要罰那麼多喔!?
承辦:不過,你被通知後馬上來補辦相關登記,且經試算所漏稅額少於1,500元,依照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這次未辦登記的行為是不會罰,只要補繳開始營業到查獲日的娛樂稅。
民眾:太好了!
承辦:以後要留意點,未辦登記期間愈長,所漏稅額會愈多,除了未辦登記罰15,000元外,可能會處所漏稅額5至10倍的罰鍰喔!
民眾:好~我會記得營業前來辦理登記,依法代徵繳納娛樂稅,不會再心存僥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