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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士可享稅捐優惠

更新日期:114-09-19

家中親屬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時,請把握下列稅捐優惠:
使用牌照稅
符合條件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車輛,可以檢附身心障礙證明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一、 供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1 輛為限。
二、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該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同一戶籍經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 輛為限。
三、 持有身心障礙證明、領有駕駛執照且名下無車輛者,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 輛為限。
四、 上述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的車輛,稅捐機關會主動通知核定免稅,免提出申請。
減免稅額
以2,400cc、262 英制馬力(HP) 或265.9 公制馬力(PS) 車輛之稅額(1 萬1,230 元) 為限,超過部分仍應繳納差額稅款。
身心障礙人士可享稅捐優惠一經核准免稅,如果免稅條件不變,不必每年申請,可以繼續適用免稅,但是如果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死亡、二親等之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已非同址、身心障礙者已恢復健康被註銷身心障礙證明、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出境經戶政機關逕為遷出登記、車輛改變用途或轉讓等原因時,都將恢復課稅。
小叮嚀
一經核准免稅,如果免稅條件不變,不必每年申請,可以繼續適用免稅,但是如果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死亡、二親等之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戶籍已非同址、身心障礙者已恢復健康被註銷身心障礙證明、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出境經戶政機關逕為遷出登記、車輛改變用途或轉讓等原因時,都將恢復課稅。
綜合所得稅
不管身心障礙者是申報所得稅的本人、配偶或是受扶養親屬,都可以再減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13 年度每人為21 萬8,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