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字級設定

各稅節稅方法簡介

更新日期:115-06-24

☆使用牌照稅
繳納期限 自用車:4月1日至4月30日止。
     營業用:<上期>4月1日至4月30日
         <下期>10月1日至10月31日。
                                         (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繳稅的人 擁有或使用車輛的人
節稅方法 把握按日課徵的規定,即時申請身心障礙用車免稅

☆綜合所得稅
申報期限 5月1日至5 月31日。 (5月31日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繳稅的人 有所得的人
節稅方法 ◎ 小心保存各種可以列舉扣除的單據
     ◎ 把握申報損失的期限與證據

☆房屋稅
繳納期限 5月1日至5月31 日。 (5月31日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繳稅的人 持有房屋的人
節稅方法    把握3月22日前辦理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及減免申報 (3月22日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地價稅
繳納期限 11月1日至11月30日。 (11月30日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繳稅的人 持有土地的人
節稅方法 把握9月22日前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用地及減免稅地

☆契稅
申報期限 房屋所有權移轉,訂約之日起30日內
繳稅的人 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
節稅方法 把握訂約日起30日內申報

☆土地增值稅
申報期限 土地所有權移轉,訂約之日起30日內
繳稅的人 ◎ 買賣或交換方式移轉:賣方繳納
     ◎ 遺贈或贈與方式移轉:接受贈與的一方繳納
節稅方法  申請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重購退稅

☆贈與稅
申報期限 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
繳稅的人 原則:贈與人
     例外:受贈人
節稅方法 運用配偶相互贈與免稅、每年贈與免稅額

☆遺產稅
申報期限 留有遺產者,死亡後6 個月內
繳稅的人 ◎ 有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
     ◎ 沒有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 沒有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依法選定遺產管理人
節稅方法 合法運用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

☆貨物稅
申報期限 應稅貨物進口或出廠時繳納
繳稅的人 應稅貨物進口業者或產製廠商
節稅方法 報廢或出口舊車並於前、後6 個月內購買新車,符合相關資格,即可減徵新車貨物稅( 汽車5 萬元、機車4 千元)。
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超過完稅價格140 萬元部分,不予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