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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3:110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第10條以發行認股權憑證吸引高階專業人員之規定為何?

更新日期:113-05-06

A:生技醫藥公司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決議,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發行認股權憑證予高階專業人員。其取得之股票可適用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第9條(詳Q11)租稅優惠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