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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稅貨物出廠後,因市場滯銷或其他原因必須退還原廠者,依退廠原因應如何辦理?

更新日期:108-05-16

(一)退廠整理:退廠整理後,該貨物的品質、外觀、形狀及售價均未變更者,退廠時應檢附銷貨退回證明單,向所在在地的國稅局報備,並將該退廠貨物列入已稅庫存量,整理完畢復運出廠時則免填完稅照。
(二)改裝改製:產製廠商應於退運回廠時檢附銷貨退回證明單及完稅照,向所在地的國稅局申請派員查核後辦理退稅或抵繳,俟改裝改製完成後再併同當月份出廠應稅貨物報繳貨物稅。未依上述規定辦理退廠出廠手續的已稅貨物,改裝改製出廠時仍應視同新製出廠的貨物,報繳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