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字級設定

廠商以應稅貨物參加展覽,而不出售者,應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更新日期:107-06-25

產製廠商以其產製之應稅貨物參加展覽,並不出售,應將展覽性質、主辦單位、展覽會場、展覽期間及所需數量等資料檢同該展覽會主辦單位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核准後,自行填用臨時運單以憑運至參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