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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術無所不在 小心上當受騙

更新日期:113-09-16

詐騙集團冒用國稅局、稅捐處名義以退稅為理由,藉機誘騙民眾至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前操作盜轉存款;亦有歹徒以郵件、手機傳送簡訊通知民眾中獎,再以中獎人須先繳付扣繳稅款等,趁機詐財。
國稅局及稅捐處提醒您
一、國稅局或稅捐處不會以電話通知退稅、不會要求確認民眾帳戶餘額、不會索取納稅義務人銀行存款帳號。
二、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等國稅退稅作業均由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或營業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是由房屋、土地所在地或車籍所在地之縣市稅捐處辦理。稅捐機關退稅不會跨縣市轄區或統一由某國稅局辦理。
三、利用金融卡到提款機操作,只能提款或轉出帳戶存款,不能轉入款項。
四、接獲中獎通知請小心求證。中獎內容如為獎金,主辦單位應以淨額交付得獎者,毋須先行額外繳交扣繳稅款;中獎內容如為實物,若需繳納扣繳稅款也應為一手繳交扣繳稅款,一手提貨。
國稅局退稅方式
一、直撥(轉帳)退稅:
(一)綜合所得稅:不論是利用網路申報、稅額試算、二維條碼申報或人工填寫申報書,只要鍵入或填妥存款帳戶資料者,直接轉帳退稅。
(二)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只要填妥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並附上存摺影本,送營業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者,直接轉帳退稅。
二、憑單退稅: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未提供存款帳戶或退稅款無法轉入存款帳戶時,國稅局會掛號寄送退稅憑單(支票),納稅義務人須於兌領期限內透過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提出交換(有劃線者)或持往指定之金融機構領現(未劃線者)。
三、支票退稅:納稅義務人應自開票日起1年內,透過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提出交換兌領退稅款。
小叮嚀
採用直撥退稅方式辦理退稅,除可早日收到退稅款,同時可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或郵局的時間,既安全又方便。
稅捐處退稅方式
一、憑單退稅:車輛設籍於臺北市之車主本人或委託他人到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或臺北市稅捐處各分處臨櫃辦理使用牌照稅退稅時,稅捐處查無違章或欠稅者,可以發給退稅付款憑單,納稅人可直接在臺北市市庫代理銀行公庫處領取現金,亦可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兌領。
二、支票退稅:稅捐處會以掛號郵寄退稅支票給納稅人,除了未劃平行線之小額退稅支票可持往臺北市市庫代理銀行公庫處領取現金外,其餘退稅支票必須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才能兌領。
三、直撥退稅:納稅義務人可以填寫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或申請退稅時,於申請書上註明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號,並檢附存摺封面(或金融卡)影本,或至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官網/線上服務、熱門專區/直撥退稅線上回復項下建置受退人本人之帳戶,退稅款就能直接撥入指定帳戶。除不必擔心無人收取掛號郵件、免赴銀行兌領支票,節省交通往返及臨櫃兌領之時間,又可免除支票逾期或遺失的風險,省時又便利。
【以上規定僅適用於臺北市】

小叮嚀
退稅郵件招領逾期時,郵局不會主動以電話通知納稅人。如果沒有收到退稅支票,請主動向承辦的稅捐單位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