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買東西或用餐後,所支付的價款內,已包含營業稅,如果商店沒有開立發票給您,就是逃漏稅。商店逃漏愈多,政府的稅收就愈少,而政府的各項經費支出,就得靠您我來分擔;為了您的權益,請勇敢地站出來檢舉吧!
案例說明
甲先生向乙公司購買電腦1台定價1萬元,並索取統一發票,乙公司卻向甲先生表示:該定價是未稅價,如要索取統一發票應再付營業稅500元,甲先生如果為減少支出,而選擇不索取發票,乙公司即可因漏開統一發票而達到逃漏稅目的,但甲先生所支付的1萬元,其實已包含營業稅476元〔定價10,000元÷(1+徵收率5%)×徵收率5%〕,故甲可據以向國稅局檢舉乙公司逃漏稅。
檢舉方式 |
國稅 |
地方稅 |
電話檢舉 |
(02)2375-6159 (02)2370-2652 |
(02)23949211分機573 |
書面檢舉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臺北市中華路1段2號 |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臺北市北平東路7-2號 |
網路檢舉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t.gov.tw/ 網頁導覽:首頁/服務園地/民意交流/意見信箱/檢舉逃漏稅信箱 |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網站網址https://tpctax.gov.taipei/ 網頁導覽:首頁/意見交流/檢舉逃漏稅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