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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房屋記得申請減免

更新日期:114-09-19

不論是地震、風災、土石流、火災或水災等造成房屋毀損,必須修復後才能使用,房屋稅也因毀損程度的不同,有不同的減免。

符合條件
● 房屋因地震、風災、土石流或火災等造成毀損受災害面積5 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的房屋,房屋稅全免。
受災害面積為3 成以上不及5 成的房屋,房屋稅減半徵收。
● 房屋因颱風淹水受災
按照實際淹水日計算,每30 日停徵1 個月房屋稅,不足30 日者以30日計。
【淹水減免房屋稅僅適用於臺北市】

節稅偏方
● 災害發生後立即照相存證。
● 要在災害發生日起向稅捐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