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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退稅方式有那幾種? (2606)

更新日期:112-05-09

目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退稅有下列兩種方式:
1.利用存款帳戶直接劃撥退稅:
申請並經稽徵機關確認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轉帳退稅之營利事業,自申請年度開始,如有經稽徵機關調查核定退還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皆會直接轉帳存入指定帳戶。只需申請一次,以後年度均適用。退稅款入帳後,稽徵機關亦將寄發通知書,告知稅款已入帳。
營利事業除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下載相關書表填妥寄交營業地址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外,亦可持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以線上方式申辦。
(1)申請書表下載路徑: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
只要於同意書填妥公司(商號)在參與金融資訊系統連線之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新臺幣存款單位名稱及代(局)號、帳戶號碼、存款人名稱、存款人統一編號及負責人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後,加蓋公司大小章(不一定需要銀行印鑑章)並附存摺影本供參,寄交營業地址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即可。
(2)線上申辦路徑: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所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
2.寄發退稅支票:未申請直接劃撥轉帳退稅者,將另行寄發退稅支票或以退稅通知單通知領取退稅支票,供其存入金融機構,透過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